請南京電動叉車司機注意,昨日,在煙臺芝罘區珠璣北路,一輛電動叉車因運送一輛三輪摩托被查。電動叉車司機因駕駛無牌機動車上路的行為,被罰款200元、扣12分。
昨日上午,在珠璣村珠璣北路,一輛電動叉車鏟著一輛三輪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,被交警二大隊巡邏民警發現后叫停查扣。據交警二大隊民警介紹,電動叉車屬于場內作業車,雖然在場內作業時無需懸掛號牌,也無需保險,但仍屬于機動車輛。而被查處的這輛叉車不但在公共道路上行駛,而且鏟運一輛三輪摩托車,容易與其他車輛發生剮擦,很不安全。
駕駛要嚴格按照電動叉車安全操作規程,下面POSUP邦勢啟為大家分享電動叉車安全操作規程:
1、車司機要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培訓后,取得了廠內駕駛員資格后方可上崗駕駛。
2、叉車司機應詳細學習使用駕駛車輛的機械性能,并嚴格執行工廠設備科制定的操作規程。
3、在每日上班前,叉車司機應對叉車車體進行檢查應包括:叉車的制動、轉向系統是否靈活可靠;燈光、喇叭是否齊全有效。
4、叉車在庫區內行駛,時速不得高于3km/h。
5、叉車司機在裝卸貨物時,要了解所裝卸貨物的特性,嚴禁裝卸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6、在裝卸貨物過程中,如發現貨物有松散、倒塌可能時,應用繩索進行捆綁、緊固。在裝載貨物時,所裝貨物高度不得高出叉車司機視線。
7、在裝卸貨物時,叉車司機應與裝卸人員配合默契,并服從庫區人員的安排。
8、在工作結束后,司機應將叉車駛回庫房,并按定置要求停放,同時對車體進行擦拭。
后溫馨提示大家: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,請按照規定駕駛電動叉車。